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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认罪认罚具结系统
发布时间:2022-06-10 10:49:13 浏览:
当前现状
新冠疫情的爆发给检察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如何确保防控不停滞、办案不断档,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两促进,这是检察办案遇到的前所未有的难题。
(一)值班律师供给不足,导致案件拖延积压
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只有每周二可以在院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大部分院的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来讲,律师资源存在严重不足的现象。因此,也导致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数量少、适用率不高,案件大量堆积,浪费司法资源,难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出现。
(二)疫情期间“不见面”,检察官办案不规范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检察机关采取封闭式管理模式。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很多检察官都开始尝试采用电话或者视频的方式进行远程办案。不过,对远程工具和办案场所的使用五花八门、各不相同。有用QQ、微信、钉钉这种社交软件的,有律师通过手机电话接进来的,有通过远接访室来办案的,更有利用会议室直接远程的。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在办案工具、办案场所和办案流程的规范性上已是错乱百出。
(三)值班律师随机性,具结规范化受质疑
认罪认罚具结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指派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庭审阶段,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可能对前期的具结过程并不了解,在被告人不认可已达成的具结结果时,易对具结过程的规范产生质疑,对被告人的具结自愿性、真实性产生质疑,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质效。
(四)线下具结流程繁琐,检察官办案质效低
线下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既要协调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时间,还需要准备认罪认罚具结场地,同时还得保障现场活动的顺利开展,工作事项多且杂。在这个过程中犯人签完纸质资料后需要看守所派专人送到检察院,不仅增加了人力物力成本,在传递过程还存在风险。看守所递交来的资料,检察院负责人还得进行人工签字审核,增加纸质文档存储压力的同时,还增加了一道人工电子化加工存档上传到业务系统的工作。
产品简介
基于上述背景和当前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北京天轴科技有限公司结合检察官办案的实际使用需要,以信息化的手段规划设计出了“天机认罪认罚具结系统”(下文简称“具结系统”),旨在帮助检察机关更加便捷、高效、灵活的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该产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一)支持远程视频加入
“具结系统”通过与看守所的音视频设备的对接,实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可以远程参与案件的具结活动,可有效保障检察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不受空间场地的制约,畅通沟通交流渠道,促进案件及时具结。
(二)提供设备管控功能
“具结系统”通过运用物联网技术,可以将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现场应用到的相关设备集中管理起来,通过系统既可实现对设备的智能管控。主要对接的设备包括:同录主机、会议主机、电子签名板、短信猫等。
(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具结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系统会全程自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音视频内容会实时保存,并自动归档到办结案件中,便于检察官随时调取查看该案件的视频回放。
(四)提供电子签名功能
“具结系统”可支持与检察院和看守所现场的电子签名板的设备对接,实现电子签名材料自动回传系统。保障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也可以进行签名捺印,免去纸质材料来回传递的繁琐。
(五)提供远程示证功能
“具结系统”支持与检察机关现场的示证展台设备对接,实现实物证据的直接上线、上屏展示。同时,系统支持上传电子证据材料,检察官可以通过共享桌面或上传文件的形式,供远端的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观看。
(六)提供语音宣读功能
“具结系统”支持对各种需要告知的文件进行自动的语音宣读,可有效减轻检察官宣读文件材料的工作。同时,系统支持对语音宣读进行男女声切换、播放倍速调整、全文部分宣读等功能,以满足具结过程中应对不同场景的实际需要。
(七)支持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
“具结系统”从产品研发上线伊始,就已经实现了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对接。可以实现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自动获取案件相关信息,极大减轻检察官信息录入和校对的工作。
注:为保障“具结系统”的各项功能都能顺利使用,需要检察机关在办案场所配套相应的设备,包括:摄像头、话筒、显示屏、办案电脑、同录主机、会议主机、示证展台、电子签名板等。
建设价值
“具结系统”的建设,对检察机关而言具有如下建设价值:
(一)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疫情防控期全面落实
通过“具结系统”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疫情防控期有效落实,既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具结效果。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有效保证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政策适用的及时性、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最大限度减少了涉案人员外出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认罪认罚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检察官、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三方在无接触的状态下完成三方具结工作。
(二)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率和办案效率
“具结系统”充分运用新一代音视频技术,实现了检察官、值班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办案,大大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率,解决了以前认罪认罚案件只能集中在每周二检察院值班律师在场才能进行的困境,且从简化办案程序的角度考虑,可以保证认罪认罚具结一天完成,让犯罪嫌疑人只需走一趟,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利于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
(三)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
刑事案件按照疑难复杂程度大致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重大疑难复杂、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另一类是简单轻微、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这两类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应该区别对待,这是国际通行的惯常做法。“具结系统”的建设,有助于检察机关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为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效。
(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机关追究刑事案件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刑事案件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还关系到检察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维护,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至关重要。 “具结系统”的建设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